刑事案件精神病鉴定的机构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11-24 12:03) 点击:145 |
刑事案件精神病鉴定的机构? 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对精神疾病有权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,即涉及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时应该由哪些部门进行鉴定。 刑事诉讼法规定,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,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。在实践中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地区、地级市,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,负责审查、批准鉴定人,组织技术鉴定组,协调、开展鉴定工作。 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、司法、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,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。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,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,承担具体鉴定工作,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、指派。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。对疑难案件,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,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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